2021/05/24 16:55 [系辦課務公告]110學年度學習成果展示辦法實施說明簡報 [ 請大二升大三同學務必詳閱 ]

10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(含雙主修生)於畢業前需依本系「學習成果展示實施辦法」完成學習成果展示,始有畢業資格。
 
本則簡報請請大二升大三同學務必詳閱 。